2025年4月2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GB/T 45482—2025 企業綜合能耗確權核算通則》。 這是一項首次系統統一企業“綜合能耗確權”做法的通用方法標準,其重要性在于為用能權有償使用與交易、產能淘汰/壓減置換、節能改造評估提供統一口徑、統一程序與統一報告,做到可審、可比、可用。
它管什么? 統一規定企業開展“綜合能耗確權核算”時的范圍與內容、程序、方法與依據、報告編制;適用于綜合能耗確權、淘汰/壓減產能騰出用能量、節能改造項目節能量確權。
從何時執行? 2025年11月1日實施。
怎么做? 明確核算邊界 → 準備計量與臺賬數據 → 依條款計算(優先用直接計量/在線監測,方法前后一致) → 按報告清單成文并備審(附能源網絡圖+能量平衡表)。
誰需要重點關注?
需開展綜合能耗確權的工業企業
正在淘汰落后/壓減過剩產能并需核算“騰出的用能量”的企業
實施或計劃實施節能技改項目、需要節能量確權用于驗收、獎補或指標管理的企業
關鍵術語
企業綜合能耗確權核算:對核算期內用于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綜合能耗量進行確認。
01核算邊界 核算邊界以企業法人或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為基本單元。邊界劃定應滿足六項硬性要求: 其一,物理與管理清晰。邊界應位于特定行政區域內,具備明確的地理界址,且企業對邊界內的用能設施具有完整的運營管理權。 其二,覆蓋完整生產體系。核算范圍應覆蓋主要生產、輔助生產及附屬生產系統的各類能源消耗,確保對生產相關能耗的全面計入。 其三,新能源與生活/基建能耗的處理。合同能源管理、自發光伏等新能源消耗不應單獨扣減;生活后勤、基本建設及技改施工產生的能耗原則上不納入,如確無法獨立計量,則應納入并在報告中作充分說明。 其四,多園區企業的分設施核算。對跨園區或多地點布局的企業,可劃分多個相互獨立的設施邊界,要求不重不漏、具備獨立計量能力,并在企業層面實施匯總。 其五,淘汰設施單列。涉及產能淘汰或壓減的用能設施,宜作為獨立邊界進行核算,以便準確測算“騰出用能量”。 其六,邊界唯一性與變更留痕。邊界一經確定不應隨意改變;因客觀原因確需調整的,應完整記錄變更原因、邊界前后差異及對核算結果的影響。 對于節能改造項目,項目核算邊界應遵循GB/T 28750與GB/T 32045等測量與驗證(M&V)標準,基于項目影響范圍進行獨立界定。 02核算內容:兩條主線的要求 企業線(綜合能耗/騰出用能量) 應系統呈現企業概況及能源流程,對核算邊界進行圖示化表達(地理位置圖、平面布置圖、主要設備與計量設施清單),并以統一口徑計算綜合能耗與能源結構,流程如下: a) 企業概況及能源流程。 其中,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外購綠證/綠電、生物質/工業廢料燃料等應在能源結構中單列展示,同時結合產品產量、單位產品/單位產值綜合能耗等強度指標進行績效分析;必要時可對主要耗能系統或關鍵裝置的能源利用效率開展測算與說明。 項目線(節能改造項目節能量) 應圍繞項目概況展開,明確項目邊界、改造對象清單,清晰界定基期與報告期、能源基準及所采用的M&V方法;在此基礎上,分別給出基期能耗與分析和報告期能耗與分析,并按照M&V要求進行節能量計算與不確定度評估,確保結論可審可復現。流程如下: a) 項目邊界; 能源網絡圖與能量平衡表是反映用能流程與投入—轉換—利用—損失關系的關鍵材料,建議固定作為報告附件;其中綜合能耗報告的“用能分析”部分可以包含能量平衡表。 上述內容分別對應條款4.2.1(a~g)與4.2.2(a~f)的要求。 03核算程序:建議固化為SOP
b) 核算邊界。核算邊界應將邊界內所涵蓋的地理位置范圍及其用能設備和系統用地理位置圖、平面布置圖、主要設備清單、計量檢測設備設施等文字和圖表清晰、完整描述。
c) 能源計量統計狀況。
d) 綜合能耗及能源結構。能源結構應逐項標示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消費、外購綠證綠電,以及生物質和其他工業廢料用于燃料等情況單列。
e) 產品產量。
f) 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單位產值綜合能耗等指標。
g) 必要時,主要用能系統(設備)利用效率測算等。
b) 基期和報告期;
c) 測量和驗證方案;
d) 基期能耗、運行狀況數據及計算分析;
e) 報告期能耗、運行狀況數據及計算分析;
f) 計算和驗證節能量,并分析節能量不確定度。
核算工作通常遵循“文件審核—現場會—現場調查—溝通確認”的閉環流程。 首先,在文件審核階段,應系統匯總計量與統計報表、能耗臺賬、能源審計與節能評估等資料,形成初步核算意見與問題清單。隨后召開現場會,與企業對齊核算目的、邊界與方法,明確需補充與糾偏的材料。 現場調查階段,應核對生產工藝與主要用能設施及能源品種,檢查計量器具的配備、檢定與準確度,優先調取直接計量/在線監測數據并與臺賬、統計、審計、財務資料進行交叉校驗,同時收集固定資產項目的節能審查意見與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量審核報告等關鍵依據。 最后,在溝通確認環節,對現場發現的問題進行逐項溝通,固化一致結論與處理口徑,并納入底稿與報告。 04核算方法與數據要求:口徑統一、證據閉環
綜合能耗口徑應計入核算邊界內一次與二次能源的全部消耗,包含原料用能以及儲存、轉換、分配(含外銷)環節的損耗,做到不重不漏,同時不包含外購耗能工質。 方法一致性是確保可比性的前提: 折標準煤系數等關鍵影響因素在不同時期應保持一致;如確需調整,須在“方法與依據”一節詳細闡明變更原因、適用范圍與對比影響。 數據優先級方面,應以直接計量/在線監測數據為主,以財務、分攤、統計報表、主管部門報告與能源審計等作為交叉核驗的補充,并對校驗邏輯與差異處理進行說明。 對于“騰出用能量”的測算,可采用差值法(基期綜合能耗減去核算期綜合能耗),必要時剔除特定設施邊界的影響;同時可參照行業能耗限額標準或行業均值進行合理性校核。 項目類口徑方面,固定資產項目的新增能耗應依據節能審查意見核定;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量應依據節能量審核報告并嚴格遵循M&V方法完成計算與不確定度評估。 05與其他標準如何協同?
GB/T 2589(綜合能耗通則):統一折標系數與強度指標口徑,前后期方法一致。
GB/T 28749(網絡圖)/ GB/T 28751(平衡表):規定用能流程與數量表達的“圖+表”形式,建議作為報告固定附件。
GB 17167 / GB/T 6422:計量器具配備與能量測試導則,是數據質量的源頭控制。
GB/T 17166:能源審計通則;如引用審計結論,要確保審計合規。
GB/T 13234 / GB/T 28750 / GB/T 32045:節能量計算與M&V的“三件套”,負責項目線的可測、可核、可復現。
特別聲明:本網站轉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與作者,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凡來源注明低碳網的內容為低碳網原創,轉載需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