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相關企業:
現將《景寧畬族自治縣電力負荷管控措施和綠電近零碳微電網群建設補貼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景寧畬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景寧畬族自治縣經濟商務科技局
景寧畬族自治縣財政局 景寧畬族自治縣電力工業局
2025年6月17日
景寧畬族自治縣電力負荷管控措施和綠電近零碳微電網群建設補貼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住經濟大盤的工作部署,做好我縣電力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間保供電、穩經濟、促發展工作,根據《有序用電管理辦法》《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空調負荷調控能力建設補貼
(一)補貼對象
注冊地在景寧縣范圍內,擁有獨立用電戶號、滿足計量采集要求,并有效參與空調負荷柔性調控的用戶(分鐘級調控型用戶)。
(二)補貼標準
分鐘級調控型用戶一次性補助1000元/戶。
二、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集中檢修補貼
(一)補貼對象
2025年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間,注冊地在景寧縣,企業有效參與由供電公司發起的移峰填谷、集中檢修且擁有獨立用電戶號、滿足計量采集要求的工業用電主體。
(二)補貼標準
按照企業在計劃性移峰填谷時段,實際平均移峰負荷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集中檢修按天累計進行補貼,補貼標準0.5元/千瓦。日平均負荷響應率超過簽約指標110%部分不予補貼,響應率超過50%(含)且低于100%(不含)的補貼標準按80%折算;響應率低于50%的不予補貼。
移峰填谷按實際平均移峰負荷進行補貼:
1.實際平均移峰負荷達到100kW及以上,給予年度一次性補貼0.4萬元;
2.實際平均移峰負荷達到200kW及以上,給予年度一次性補貼0.7萬元;
3.實際平均移峰負荷達到400kW及以上,給予年度一次性補貼1萬元;
4.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補貼不可疊加享受。
(三)觸發條件
企業需自主參與集中檢修,將原定安排的生產檢修計劃安排為7月15日至8月15日(具體時段按照實際情況調整)執行檢修,企業需自主參與計劃性移峰填谷,將廠休日原本為周六、周日的調整至周一至周五,將工作日高峰用電轉移至周六、周日用電。
判斷條件:在工作日移峰時段(早峰08:00-11:00.腰荷13:00-17:00、晚峰17:00-22:00),企業用電平均負荷下降至正常生產時的10%以下,且僅保留辦公、生活等保安負荷,視為響應成功,可享受實施補貼。
(四)補貼公示
執行時段結束,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景寧縣供電公司根據企業參與計劃性移峰填谷情況,計算補貼金額。清單報送縣發改局,通過后公示一周。
三、電力需求響應補貼
(一)補貼對象
本辦法實施后,注冊地在景寧縣,在全省執行電力需求響應時,有效參與響應且擁有獨立用電戶號、滿足計量采集要求的工商業用電主體,上述工商業用電主體,為納入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景寧縣供電公司電力需求響應資源池內的工商業企業,相關企業需提前在“網上國網”app完成簽約,在響應前答復響應邀約,并在響應時段有效完成負荷調節獲得省級響應補貼的,經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景寧縣供電公司核算有效后可獲得補貼。
(二)補貼標準
全省執行電力需求響應期間,對有效參與需求響應的電力用戶,在獲得省級需求響應補貼金額基礎上,額外給予4元/千瓦時的補貼。
如執行時段內應補貼總額超過上限,則補貼標準同比例下降。
(三)觸發條件
全省執行電力需求響應期間,優先以省能源局公示的響應結果為觸發依據。
(四)補貼公示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景寧縣供電公司根據省能源局電力需求響應補貼公示結果、省電力公司下達的支付依據報送縣發改局,縣發改局結合省級響應補貼進行審核,并公示一周。
四、虛擬電廠負荷管理補貼
(一)補貼對象
2025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間,有效參與由供電公司發起的虛擬電廠負荷管理,包括生產負荷、用戶側儲能、電動汽車充電樁負荷,擁有獨立用電戶號、滿足計量采集要求的工業用電主體。
(二)補貼標準
按照企業在虛擬電廠負荷調控期間,實際平均響應負荷給與補貼,補貼標準為1元/千瓦,如執行時段內應補貼總額超過上限,則補貼標準同比例下降。
(三)觸發條件
企業用戶根據供電公司下發的虛擬響應執行時段進行負荷壓降,視為響應成功,可享受實施補貼。
(四)補貼公示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景寧縣供電公司根據省能源局虛擬響應執行時段補貼公示結果、省電力公司下達的支付依據報送縣發改局,縣發改局結合省級響應補貼進行審核,并公示一周。
五、光伏調控補貼
(一)補貼對象
2025年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間,有效參與由供電公司發起的分布式光伏調控,擁有獨立用電戶號、滿足計量采集要求的用戶主體。
(二)補貼標準
按照分布式光伏調控期間,實際有效響應負荷給與補貼,補貼標準為0.5元/千瓦,如執行時段內應補貼總額超過上限,則補貼標準同比例下降。
(三)觸發條件
企業用戶根據供電公司下發的分布式光伏調控規則在執行時段進行有效負荷響應,視為響應成功,可享受實施補貼。
(四)補貼公示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景寧縣供電公司根據省能源局分布式光伏調控補貼公示結果、省電力公司下達的支付依據報送縣發改局,縣發改局結合省級響應補貼進行審核,并公示一周。
六、綠電近零碳微電網群補貼
(一)水電響應補貼
對納入微電網群采用峰谷電價的核心水電站,在微電網平衡或離網模式下,為滿足微電網區域綠電電力供應,由微電網能量管理系統統一控制所發的谷電時段電量予以補貼。補貼標準:每千瓦時補貼該水電站峰谷電價差值(根據水電站投產時間段,補貼范圍在0.32-0.357元/千瓦時)。
(二)儲能響應補貼
對納入微電網群的電網側儲能,在微電網平衡或離網模式下,為滿足微電網區域電力供應,由微電網能量管理系統統一控制的峰電時段充電電量給予0.58元/千瓦時的經濟補貼。
(三)有序負荷管理
對新建儲能用戶,在有序用電期間,向相關部門爭取降低該用戶負荷壓降比例20-40%。儲能容量大于100千瓦/200千瓦時的用戶,在有序用電期間,爭取調整有序用電的優先級。
(四)觸發條件
1.國網景寧縣供電公司根據微電網群發用電預測情況和綠電供應需求,初步確定需要調用的水電、儲能時間段,并向縣發改局報備。
2.國網景寧縣供電公司通過微電網能量管理系統對微電網
內核心水電站和儲能進行發電及充放電自動控制。
3.經微電網能量管理系統評估無需再調用核心水電站和儲
能資源后,系統控制機組停機,儲能停止充放電,交由水電站及儲能業主按照電力調度規程轉為常規運行。
4.如遇電網故障等極端情況需要微電網離網運行的,應迅速處置,優先保障用戶快速恢復可靠供電,事后再向縣發改局報備。
(五)補貼公示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景寧縣供電公司根據每季度微電網能量管理系統調用記錄、企業(個人)提交的《景寧縣綠電近零碳微電網群水電、儲能調用補貼申請表》報送縣發改局,縣發改局進行審核并公示一周。
七、補貼金額
由景寧畬族自治縣財政局每年預算安排40萬元,單項補貼不能足額發生時,在補貼總額不變前提下,單項間互轉補充。若補貼超過上限,補貼標準同比例下降。
八、撥付流程
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類負荷管控措施,公示無異議后,由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景寧縣供電公司統一向縣發改局提出申請,經縣發改局審核確認后報縣財政局按流程撥付,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景寧縣供電公司應在資金到位后完成發放至用戶預交費電力賬戶。
九、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有效期為自發文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二)2025年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間,每年補貼一次。
(三)與本文件沖突的,以本文件為準。
(四)如后續上級出臺新的電價或負荷調控補貼政策,按上級要求作相應調整。
(五)本辦法由景寧畬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相關部門解釋。
景寧畬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2025年6月1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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