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巫山(大溪)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投資人招標公告發布,重慶市巫山(大溪)抽水蓄能電站位于重慶市巫山縣大溪鄉,規劃裝機容量1200MW,已納入國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十五五”重點實施項目,初步估算總投資約77.29億元。
詳情如下:
重慶市巫山(大溪)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投資人招標公告
巫山縣投資有限公司擬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征集有意向的社會資本投資開發重慶市巫山(大溪)抽水蓄能電站,歡迎有資格的投資人前來參與投標。
1.項目概況
重慶市巫山(大溪)抽水蓄能電站位于重慶市巫山縣大溪鄉,規劃裝機容量1200MW,已納入國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十五五”重點實施項目,初步估算總投資約77.29億元。
2.建設模式
本項目由投資人全額出資,承擔項目前期工作、建設、運營管理維護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建成后產生的收益或虧損均由投資方享有或承擔。
本項目相關審批手續由投資方負責,巫山縣協助辦理。
3.投資人資格條件
3.1主體資格要求
(1)獨立投資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的注冊資本金不小于10億元。
(2)獨立投資人或聯合體各成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且合法存續,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
3.2財務要求
獨立投資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資產負債率不能超過80%(以投資人經審計的2022年度財務報告為準)。
3.3信用要求
(1)獨立投資人或聯合體各成員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獨立投資人或聯合體各成員近三年內無不良經營行為,沒有發生過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或重大投訴事件;獨立投資人或聯合體各成員沒有被省級及以上建設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禁止參加本地區建設活動。
(2)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招商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被“信用中國”網站(.cn)、中國政府招商網(.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招商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獨立投資人或聯合體各成員,拒絕其參與政府招商活動。投資人須無以上情況。
3.4業績要求
投資人(如投資人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即可)從2019年1月1日起截至投標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在國內獨立投資或聯合投資過投資金額不低于50億元的投資項目。
3.5聯合體要求
(1)本項目允許聯合體參與投標。
(2)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牽頭人、成員方的出資比例、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權利和義務等,聯合體成員方最低出資額不得為零;聯合體協議隨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給招標人;
(3)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投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4)聯合體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以聯合體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5)聯合體投標的,投資人名稱處需填寫投資人單位全稱,除聯合體協議書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的均由聯合體牽頭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要求投資人加蓋單位公章的,均由聯合體牽頭人加蓋其單位公章。文件特殊要求的除外。
3.6中標投資人必須在巫山縣成立獨立法人項目公司,并以該獨立法人項目公司作為重慶市巫山(大溪)抽水蓄能電站的業主單位。建設過程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標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本招標項目勘察、設計、施工、貨物的,可由中標人自行承擔,不再招標。
4.踏勘現場
4.1本項目招標人不組織集中踏勘現場。若需踏勘現場請投資人自行與招標人聯系,聯系方式詳見“第一章招標公告7.聯系方式”。
4.2無論投資人是否踏勘過現場,均被認為在遞交投標文件之前已經踏勘現場,對本項目的風險和義務已經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標文件中已充分考慮了現場和環境條件。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5.招標文件獲取及投標文件提交
5.1招標文件獲取及方式: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巫山縣)自行下載。
5.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巫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巫山縣廣東中路2號水利大廈10樓)。
5.3投標文件的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05月31日15 :00(北京時間)。
5.4投標文件開啟和開始時間:2024年05月31日15 :0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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