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拳出擊”到“網開一面”,歐盟對于碳信用的態度正在悄然發生重大轉變。
當地時間7月2日,歐盟委員會對《歐洲氣候法》進行了修訂,并設定了到204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90%的中期氣候目標。
而在這次修訂中,最值得關注、同時也是最具爭議性的一點就是,歐盟委員會在氣候目標中引入的“靈活性”建議。
這次歐盟一反常態地決定,正式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中納入國內永久性碳清除量,同時,還將“有限度地”引入國際碳信用機制(比如巴黎協議6.4條機制)。
歐盟委員會解釋道,這是為了讓成員國以更加經濟高效的方式實現2040年氣候目標,并確保所有人實現公正、社會公平的轉型。
委員會提議,從2036年起,根據《巴黎協定》的會計規則,歐盟1990年凈排放量的3%可以通過國際碳信用來實現歐盟2040年的目標。
此類信用額度將允許歐盟為其他(通常是較貧窮的國家)的減排項目提供資金,并將由此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計入歐盟自身的氣候目標。
這意味著歐盟內部的排放量只需降至1990年水平的87%,其余的3%將通過海外減排項目來完成。
因此,這一機制立即招致環保組織的批評,認為這是將減排責任"外包"給貧困國家,而不是在國內削減排放。
歐盟委員會則表示,此舉能有效緩解減排壓力,降低轉型成本,并作為確保目標達成的"安全網"。
根據彭博新能源財經(BNEF)的估算,2024-2040年,來自歐洲的碳清除信用供應總量將達到1.7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然而,這僅能滿足2040年氣候目標的小部分需求。
BNEF測算后認為,在歐盟的經濟轉型背景下,最多只能實現77%的減排,若要實現2040年減排90%的目標,仍然存在巨大的碳減排缺口。
來源:BNEF
面對難以削減的排放,歐盟委員會最新的2040氣候目標提議再引入一個平行的碳信用體系,允許歐盟成員國政府利用國際碳信用實現其國家排放目標。
歐盟委員會把碳信用的使用限制在1990年碳排放量(約為48億噸)的三個百分點以內,也就是1.3-1.4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可以用國際碳信用抵消掉。
然而,目前尚不清楚歐盟提出的3%的總量,指的是2036-2040年之間的碳排放總量一共可以抵消掉這3%,還是說從2036年到2040年,每年都可以用碳信用抵消掉這么多碳排放。
據智庫機構《碳市場觀察》測算,如果是按年度計算,到2040年歐盟大約7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都可以用碳信用抵消。
目前歐盟現有的2030與2050年氣候目標,都要求進行區域內的減排行動。如果開放納入國際碳信用,這將是歐盟氣候政策的重大轉變,也意味著歐盟或將重啟國際碳信用機制。
時間倒回2005年,歐盟碳市場(EU ETS)最初就曾允許企業使用國際碳信用進行抵消。
尤其在2013–2020年期間,EU ETS明確允許使用《京都議定書》下的清潔發展機制(CDM)與聯合履行機制(JI),抵消最多4.5%的排放量,直接推動CDM市場進入黃金時期。
然而,隨著大量"低成本、高爭議"的國際碳信用項目涌入市場,過度發行、環境完整性受損、洗綠行為頻發等問題隨之而來,甚至壓低了歐盟碳價。
因此,歐盟碳市場自2015年起不再接受《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的碳信用,并在2021年徹底叫停了所有碳抵消機制。
不僅如此,到了2023年,歐盟委員會提出的《綠色聲明指令》還禁止普通企業利用購買的碳信用標榜"碳中和",將其視為洪水猛獸。
而就在上個月底,這項防漂綠法案也松動了。結合最新的氣候目標看來,似乎預示著政策轉向的前奏。
目前,德國、法國等成員國已表態支持引入碳信用機制。
德國工業能源協會(VIK)認為,此舉有助于平衡產業減排壓力與成本。而據Politico報道,法國甚至希望將碳信用使用比例提高至5%-10%。
雖然高碳排放制造業者和保守派認為,引入碳信用是歐盟實現氣候目標的唯一現實途徑。但環保人士及其政治盟友指責這本質上是“作弊行為”。
智庫《碳市場觀察》在最新分析中指出,開放國際碳信用違背了歐盟2040年"以國內減排為主"的初衷。
該機構強調,雖然3%的比例看似微小,但根據生態研究所(Oeko Institute)的測算,這一數值實際相當于歐盟2040年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30%。
來源:Carbon Market Watch
《碳市場觀察》警告稱,此舉可能重蹈覆轍,尤其當部分CDM信用額可能轉入《巴黎協定》第六條下的新國際碳市場時,風險更大。
美國“政治新聞網”也指出,理論上這會延緩本應在歐盟成員內實施的減排進程,并分流對高投入但急需的脫碳技術的投資。
更令人擔憂的是,碳信用機制歷來爭議不斷,多國曾多次出現資助虛假項目或嚴重高估減排量的情況。
此外,彭博新能源財經也發布報告稱,包括引入國際碳信用在內的新氣候目標提案,可能會導致2025-2035年歐盟平均碳價下降18%。
來源:BNEF
引入碳信用的提出正值歐盟環境政策全面放松之際。環保人士稱,政策松綁的力度和速度令業界觀察家感到震驚。 從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到可持續報告指令(CSRD),再到綠色分類目錄,歐盟委員會正在對多項可持續政策進行大幅簡化和調整。 這一轉變引發了廣泛爭議。氣候分析研究所認為,當世界需要氣候領導時,歐洲卻主動放棄了責任。 目前,包括氣候分析研究所、碳市場觀察在內的150個社會組織、學術機構和企業主體已經聯合致函歐盟委員會,明確反對將國際碳信用納入2040年氣候目標。 面對質疑,歐盟委員會官員強調,所有國際碳信用都必須嚴格符合《巴黎協定》要求,確保環境效益真實可靠,并接受完善的監測、報告和核查體系監督。 在"歐盟2040年氣候目標提案問答"中,委員會特別說明,這些碳信用必須來自具有變革性的可靠項目,如直接空氣碳捕獲與封存(DACCS)和生物能源碳捕獲與封存(BECCS)等技術,保持與歐盟本土碳清除框架的一致性。 歐盟委員會表示,該目標將“向全球社會發出信號”,即歐盟將“堅持應對氣候變化的方針,履行《巴黎協定》,并繼續與伙伴國家合作減少全球排放”。 實際上,隨著全球自愿碳市場建設的推進,如果歐盟仍然選擇旁觀,反而可能面臨被"邊緣化"的風險。 當前,歐盟正深陷多重挑戰:全球貿易摩擦不斷升級,政策重心向國防和經濟競爭力快速轉移。在此背景下,關于歐盟能否實現氣候目標的爭論愈演愈烈。 因此,不管是從現實考量和經濟理性出發,引入碳信用機制已成為歐盟的必然選擇。一位歐盟官員直言,這是"政治上務實、經濟上合理"的決策。 歐盟委員會高級官員解釋道,允許3%使用碳信用,是平衡歐洲投資重點與全球氣候合作的一種方式。 這位官員表示,“這向歐洲參與者和國際伙伴發出了正確的信號:我們愿意使用國際信用額度,但前提是它們執行得當,并保持高度誠信?!?/span> 此外,這些信用額度僅允許在2036-2040年間使用,以便有時間建立更穩固的合作伙伴關系并確保提供高質量的信用額度。 歐盟氣候專員沃普克·霍克斯特拉(Wopke Hoekstra)告訴《衛報》,發展中國家也希望通過碳信用額度獲得歐盟資金,用于植樹或森林恢復等項目。 “地球不在乎我們從哪里去除空氣中的排放物,任何地方都需要采取行動,不管是在這里(歐盟)還是其他任何地方,這些努力都將產生積極影響?!?霍克斯特拉表示。 圖說:歐盟氣候事務專員沃普克·胡克斯特拉 來源:EURACTIV 目前,該提案已提交歐盟共同立法機構——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將按照普通立法程序進行審議。 一旦2040年氣候目標確立,歐盟委員會將結合各成員國實際情況,推動政策協調落地。 可以發現,歐盟對碳信用的態度正在發生系統性轉變。除氣候目標外,本周歐盟還出臺了"自然碳信用"規則,旨在填補每年約760億美元的綠色資金缺口。 這一新機制將在現有碳清除認證框架(CRCF)基礎上,拓展自然相關金融工具,構建"碳減排+生態保護"的雙重價值體系。 這一系列政策調整表明,沉寂多年后,歐盟范圍內的自愿碳市場正在重新活躍起來,歐盟正在氣候雄心與現實之間尋求新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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