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高水平開放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建立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等重點區域的合作對接機制。每年組織100場以上小型化精準對接活動,引進汽車、碳纖維、氫能、人參、低空經濟等100個重點產業項目。
關于進一步推動高水平開放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對外開放的重要論述精神,進一步推動吉林省高水平開放發展,加快塑造國際合作與競爭新優勢,提出如下措施。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二屆五次、六次全會部署,堅持改革和開放相促進,全面深化供應鏈產業鏈國際合作,持續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打造“一帶一路”向北開放重要窗口,深入實施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戰略,以開放發展塑造吉林全面振興新動能新優勢。
二、政策舉措
(一)實施主體培育行動
1.外資主體擴量。支持各地區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對符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實施配套措施。(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外經主體擴量。支持實際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鼓勵跨境人民幣使用,支持采用人民幣進行跨境貿易結算或直接投資。(省商務廳、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平臺躍升行動
3.開發區平臺躍升。深化開發區改革,鼓勵推行“管委會+公司制”運營模式,啟動全省開發區“十五五”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做好《吉林省〈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修訂。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引進高質量工業項目,實現低效產能企業轉型升級和更新迭代,統籌各類財政資金支持開發區項目建設。強化業務指導,定期開展開發區經濟發展水平調查工作,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發揮邊合區作用,支持國家級、省級邊合區項目建設,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外貿功能平臺躍升。發揮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承接地、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外貿孵化示范園區、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等外貿功能性平臺作用,對購置設備、倉儲物流改善、軟硬件升級、面向國際市場生產線建設等費用予以支持。支持長春興隆、琿春綜合保稅區拓展服務貿易業務,積極引進研發、檢測、維修等服務貿易企業。(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開發開放平臺躍升。
(1)外資平臺。積極對接國內發達地區外資產業,結對開展產業轉移協作。對其他省(區、市)向我省艱苦地區整體性梯度轉移的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原所在地區已取得的海關信用等級實施監督。
(2)服貿平臺。對新獲批國家級服務貿易發展試點、示范的地區(開發區、平臺)予以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特色服務出口基地予以獎勵。統籌利用外經貿資金,支持國家級和省級特色服務貿易基地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基地及基地內符合條件的平臺購置設備、運營維護等項目費用予以支持。
(3)重大經貿活動平臺。利用中國-東北亞博覽會、世界寒地冰雪經濟大會等平臺,廣泛調動各方資源邀請各國政要、客商等參會參展,促進國際經濟交流與合作。
(4)沿邊開發開放平臺。高質量建設吉林延吉-長白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制定支持政策、試驗區建設規劃和三年行動方案。積極推動琿春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省貿促會、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長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6.海外合作平臺躍升。積極搭建與境外機構、企業合作橋梁,省內企業牽頭成立經認定的境外吉林商會,對其國內母公司予以獎勵,支持雙邊企業間經貿對接促進活動。加密高層來往,推動年度到我省學習考察、交流合作的國外政府官員超過1000人。(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友城合作平臺躍升。拓展國際友城空間,完善交流合作機制,舉辦各類友好交流活動,進一步推動與相關國家友好地區地方政府間交往,放大友城平臺和渠道作用,深化經貿、科技、人文、青少年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省外辦負責)
8.區域合作平臺躍升。建立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等重點區域的合作對接機制。每年組織100場以上小型化精準對接活動,引進汽車、碳纖維、氫能、人參、低空經濟等100個重點產業項目。深化吉浙對口合作。舉辦吉林名品進江浙產業對接會,促進吉牛、吉鹿、吉糧、吉釀等優勢產品走進南方市場。舉辦“浙江千億資本賦能千億吉林人參產業”對接會。研究設立吉林省人參產業基金,投向人參品種選育、全程溯源、檢測鑒定、產品開發、成果轉化、精深加工、交易流通、品牌建設等領域。深化東北三省一區戰略合作。組織省區間中心城市產業對接會,促進企業間跨區域交流,加強科創、農業深加工、電子信息等領域的技術和產業對接,拓展產業合作空間;組織省內企業參加遼洽會和中蒙、中俄博覽會,拓展省內優質產品銷售渠道;深化吉南遼北蒙東一體化合作,完善合作機制,促進發展規劃、改革舉措對接和重大項目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畜牧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市場開拓行動
9.支持經貿團組“走出去”。堅持任務導向,聚焦項目合作,發揮各類別團組出訪帶動作用,加大對重點國別地區的招商引資、經貿交往、對口合作力度,探索建立各級別合作交流機制;鼓勵科技類、經貿類團組走出去,全力推動重點對外合作項目落地實施。(省商務廳、省外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搶抓貿易訂單。深耕德國、俄羅斯、墨西哥等較成熟市場;拓展韓國、日本以及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盟有基礎市場;探索以巴西、秘魯為代表的拉美,以南非、坦桑尼亞為代表的非洲,以阿聯酋、沙特為代表的中東等潛力較大市場。組織百團千企“吉品出海”,分三年時間,分級組織3000戶(次)企業參加200場(次)境內外知名展洽會、專業展會及經貿活動,對企業展位費、展品運輸費、人員費予以支持。對企業開展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等支出予以支持。(省貿促會、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拓寬引資渠道。推動設立我省駐歐洲商務代表處,建立常態化交流機制,每年根據運營情況予以補貼。積極參加商務部“投資中國”系列活動,向境外投資者全方位展現我省營商環境和投資機遇。每年開展小專精外資招商活動50場,創新打造“投資吉林”品牌,為制造業龍頭和隱形冠軍來我省投資創造條件。借助駐外使領館、友好城市、海外吉商網絡、境外經貿合作區等資源,完善全球招商網絡體系,招引更多外商來吉投資興業。(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外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擴大對外投資合作。對境外勞務企業的培訓費用予以補助,完善校企合作和中韓雇傭制等合作機制,實現年外派人數超過1萬人。實現7×24小時在線服務,對境外丟失護照的吉林籍人員開通身份核查“綠色通道”。(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業態創新行動
13.做大跨境電商。提高企業跨境電商應用水平,對企業上線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設立自建站的注冊費、服務費、網絡營銷推廣費等,結合年內實現跨境電商貿易額(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610、9710、9810、1210)等情況,分檔給予支持。推動建設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監管場所,以及保稅倉、邊境倉、直郵倉、出口集貨倉等倉儲服務設施,對購置設備、運營維護、系統升級等費用給予支持。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帶”發展,招引跨境電商平臺企業、鏈主企業、相關服務機構深入汽車及零部件、裝備制造、化工、木制品等我省特色產業帶開展對接,鼓勵設立跨境電商線上產業帶專區、線下選品中心,對年內實現跨境電商貿易額超億元的“跨境電商+產業帶”建設費用予以支持。支持建設跨境電商產業園、跨境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對帶動作用明顯的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公共服務中心等運營主體,給予獎勵。支持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對通過商務部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考核評估且年度建設成效較好的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給予分檔獎勵,對新獲批的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給予獎勵。鼓勵建設運營跨境電商O2O體驗店、新零售體驗中心等,對年內實現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商品銷售500萬元以上(含)的企業,給予線上銷售平臺建設、店面運營等費用支持。(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做強數字貿易。支持服務貿易數字化轉型升級,對企業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技術服務出口等實際發生的業務收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幣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予以不超過50%貼息支持。支持影視制作、動漫設計、圖書出版、非遺文化、工藝美術品制造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申報國家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做優新型貿易。積極發展中間品貿易,進一步優化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監管模式,支持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建設加工貿易產業園區,積極推行“互市貿易+落地加工”模式,引導有實力的加工企業落戶,引進更多主體開展出境加工復進境業務。發展綠色貿易、轉口貿易、保稅維修檢測、融資租賃等,培育內外貿一體化領跑企業,分類遴選一批典型示范案例,每個案例予以獎勵。(省財政廳、省商務廳、長春海關、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科教交流行動
16.搭建科技合作平臺。對現有的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平臺進行階段性評估,擇優給予支持。擴大科技計劃對外開放,提高外籍科學家牽頭承擔國際科技合作平臺和項目比例。持續開展東北亞產業技術論壇、中國-白俄羅斯創新論壇等科技交流活動,最大限度用好全球創新資源。組織申報國家“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加快推動中國-新加坡肝臟病學研究“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中國-白俄羅斯先進材料與制造“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建設。(省科技廳負責)
17.加大海外人才交流。省級外資研發中心可依法使用大型科研儀器;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科技專家可進入省科技專家庫;允許外資研發中心以團隊為單位,為團隊內外籍成員申請一次性不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工作許可;對外資研發中心聘用的海外高端人才,符合條件的可以采取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方式辦理工作許可。積極邀請外國專家來訪,開展學術交流和項目對接活動,為省內科研機構、高校和企業引進高科技項目與高端人才。(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加強人才培養引進。支持延邊大學、吉林農業大學、東北電力大學等高校與國外高水平理工類大學合作,建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聚焦科技前沿和我省重點產業,支持省內高校培育建設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對符合條件的外經貿領域用人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組建的創新平臺及團隊,擇優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用于用人單位在場地、設備、技改、研發、薪酬獎勵等方面的投入。(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實施文旅“出海”行動
19.推進冰雪絲路建設。辦好吉林雪博會,開展“冰雪絲路”粉雪聯賽,搭建對外合作交流平臺。創新推廣“長白天下雪”冰雪品牌,組織“吉林冰雪朋友圈”系列活動,開展長春冰雪節、吉林霧凇節、查干湖冬捕節等品牌節事,弘揚冰雪文化,活躍冰雪市場。(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
20.加大海外推介力度。開展“走出去”旅游推廣活動,依托文化和旅游部海外辦事處開展常態化對外推廣。開發行銷對路的入境游線路,進行正面推廣和引流。支持指導旅游企業開發推出包括冰雪、避暑、邊境、民俗、美食等產品在內的入境旅游精品線路,并給予扶持。擴大中俄小型自駕車跨境游活動規模,力爭每年達到10批次以上。(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
21.推動文旅產品走向世界。推動旅游企業與國際旅游電商平臺合作,上線旅游產品。謀劃開發中朝環長白山游、圖們江“跨江游”向“出海游”過渡銜接以及中俄濱海度假游等跨境旅游新產品,構建“山海相連”的跨境旅游產品體系。拓展G331沿邊開放旅游大通道功能,開發邊境旅游產品和資源,打造邊境旅游優質線路。推動吉林文化“走出去”,向海外受眾展示我省非遺、歌舞曲藝表演等文化項目。(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
(七)實施政策協同行動
22.健全外資準入。執行《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2024年版)》29條負面清單,全面取消制造業外資準入限制措施。持續擴大鼓勵外商投資范圍,除全國普適范圍以外,外商在我省投資《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吉林省產業條目項目,可依法享受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等優惠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3.用好財政政策。統籌中央及省級各項資金,突出扶優扶強,優化支持方向,集中財力培育重點產業、重點外經貿企業。用好用足提質增效示范項目資金,推進汽車制造業項目建設,全面提高汽車產業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積極推進口岸擴能改造、提質增效項目建設,對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查驗設施設備完善、智慧口岸建設、安全設施建設等費用支持。(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4.落實稅收政策。保障出口退稅辦理全流程暢通提速,對資信良好的一、二類企業正常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除四類企業外正常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4個工作日內。優化出口退稅函調管理,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減少發函量,壓縮函調處理時間。落實國家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出口企業適用出口退(免)稅政策。(省稅務局負責)
25.強化信保支持。組織開展業務宣講,擴大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規模和覆蓋面。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險政策工具,對企業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海外投資保險及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資信費、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予以資金支持。鼓勵出口信保公司為企業提供更多國別信息服務,支持采購海外提單報告,掌握海外產品交易信息,指導企業發掘海外客戶,獲得更多出口訂單。(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6.強化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外經貿信貸投放,發展外貿應收賬款、倉單、訂單、保單、出口退稅等融資模式。開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試點,引導銀行機構將重點外經貿企業納入便利化政策范疇。完善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服務,加強匯率風險中性理念宣傳,推廣普及匯率避險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健全匯率風險管理服務長效機制。(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優化停居留政策。制定《外國商務人士在吉工作生活指引》,建立服務外籍人士協作機制,推動外國人“永居證”在外經貿領域便利化應用。高標準做好APEC商務旅行卡人員服務保障,提供出入境通關便利。(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外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加強法律維權。指導企業積極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助力主體穩定運營。完善涉外法律服務保障,鼓勵法律服務中介機構開展針對企業出海、跨境電商、數字貿易等領域的涉外法制宣傳、法律普及和維權服務。落實好外資企業國民待遇,保障外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標準制定。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程序,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投資、收益及相關合法權益。修訂或者廢止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限制競爭和有礙公平競爭、侵害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等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強化要素保障。對外經貿企業重大項目實施“即報、即受理、即轉評估”的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必要時實施“容缺”審批機制,推行“不見面審批”。加大對外經貿企業減負穩崗的支持力度,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推廣“直補快辦”經辦模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實施通道暢通行動
30.完善口岸基礎設施。密切關注國家層面支持邊境口岸政策,積極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支持我省口岸項目建設。科學謀劃集安鐵路口岸、古城里公路口岸、雙目峰公路口岸、長白公路口岸、南坪公路口岸改擴建項目,徹底改善重點邊境口岸設施配套服務功能。積極推進長春航空口岸、延吉航空口岸旅檢信息化查驗設施升級改造,提升航空口岸通關便利化水平。不斷完善口岸功能,加快推進琿春肉類指定監管場地建設,2025年達到監管條件開通運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長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31.加快沿邊路網建設。推進長吉、延龍圖琿、通白三個樞紐集群建設,加快實施長春市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提升綜合運輸效率和質量。推動口岸橋建設,暢通國際公路運輸通道;2025年,新開工防川至琿春高速公路,全線建成G331沿邊開放旅游大通道;2027年,建成白山至臨江、松江河至長白高速公路,全面提升邊境城市間、內地城市和邊境城市間及周邊國家聯通水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加快國際航線建設。逐步構建國際航線網絡,加密日韓航線航班,航點達到9個以上,周航班量80架次以上;拓展開通曼谷、吉隆坡、河內等東南亞地區國際航線,航點達到6個以上;開通對俄航線,保持長春、延吉至海參崴航線長期穩定運行,開通哈巴羅夫斯克、葉卡捷琳堡、伊爾庫茨克等航線,航點達到4個以上;開通法蘭克福等定期對歐航線;優化香港航線,達到每天1班。(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
33.加強對外互聯互通。謀劃共建中俄國際客運站,開通口岸城市直通車,組建中歐公路直達快運聯盟,累計培育20戶以上國際道路運輸企業開展中歐公路直達運輸業務。依托海參崴“借港出海”的內貿貨物中轉口岸,提升內貿外運航線運營能力,暢通東北亞與東南沿海海上通道。(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4.提升口岸通關便利化水平。海關實行進口液化氣口岸環節“隨到隨檢隨放”,實現口岸通關零等待、零滯留、零積壓。支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在整車生產地海關實施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后就地“分箱發運”出口。定制出口鋰電池包裝使用鑒定“預約查檢、即報即檢”便利化措施,實現當天驗放。設立“一站式”辦理班列貨物通關手續,助推“鐵路快通”模式穩定運行,推廣鐵路口岸“直裝直提”“即卸即裝”新模式。放寬企業資質要求,拓展陸運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適用范圍。優化琿春公路口岸工作時間,采取當日預約、延時閉關等機動靈活的通關舉措。推動俄方克拉斯基諾公路口岸升級為國際公路運輸(TIR)通關口岸,實現琿春-克拉斯基諾TIR雙向貫通,滿足不換車、不倒裝、不卸貨便利通關。(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長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35.推廣口岸智慧查驗系統應用。加快推進吉林省智慧口岸頂層設計,2025年出臺建設方案,開工建設省級平臺和樞紐口岸重點項目。深化邊檢“一體化”通關平臺應用,安裝AI人臉識別管控系統,將旅客通關效率提升20%以上,暢通“快檢快放”。加強口岸智能卡口及配套物流平臺建設。全面推進機檢設備應用,實施“集中審像”“智能審圖”,加快通關速度。推進“智慧旅檢”建設,將海關監管順勢嵌入旅客通關流程,進一步優化旅客通關體驗。持續優化海關展會監管模式,做好重要展會通關服務保障工作。(省商務廳、長春海關、吉林出入境邊檢總站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機制
(一)組織保障機制。成立吉林省開放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開放發展的決策部署,研究全省開放發展重大戰略性問題,組織推動全省開放發展工作,協調解決有關重大事項。
(二)評價預警機制。建立縣(市)海關代碼目錄。在政策措施實施后持續跟蹤問效,動態監測各地區政策目標實現效果,對全省開放發展工作落實情況,特別是貨貿、服貿、外資、外經領域主要指標運行,平臺運營效果,主體引入、流失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典型示范地區加大政策傾斜,對效果欠佳或進展緩慢地區予以通報。
(三)政策宣貫機制。常態化舉辦政策吹風會、培訓宣講會。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服務平臺等及時發布相關信息,讓政策惠及企業。將高水平對外開放納入各級黨校主體班次教學內容,提升領導干部開放意識和能力水平,形成齊抓共管促進外經貿高質量發展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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