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項目利用耕地有關問題的通知》,該文件于日前獲得公開。
文件指出,一些地方已建項目管理不規范,光伏方陣未能有效利用耕地,“只有光沒有農”的問題較為突出,將進一步規范已建“農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進行監管。
文件要求,對于合法合規已建成的利用一般耕地布設光伏方陣的光伏復合項目,用地單位要落實種植義務,嚴禁硬化地面、破壞耕作層,嚴禁拋荒、撂荒。
市縣級主管部門要對轄區內涉及利用耕地的已建光伏項目進行全面摸排,進一步明確項目位置、項目性質、實施主體、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種植狀況等情況;建立項目臺賬,綜合考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因素,分類穩妥處置,不搞“簡單化”、“一刀切”。
對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整改。對于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有序調出但要落實調整補劃;涉及一般耕地的,則將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但要落實占補平衡。
文件強調,對涉及利用耕地的光伏項目進行嚴格監管。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強用地監管,從調查、規劃、耕保、利用、執法、督察各環節加強對光伏項目占用耕地行為的日常監管。
光伏方陣占用耕地存在拋荒、荒的,由能源主管部門負責督促光伏企業在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整改;拒不改正的,能源主管部門通過按規定采取限制上網等措施嚴肅處理,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規定停發涉農有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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