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既有公共建筑圍護結構與供暖通風空調系統能效提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法學”)發布,這標志著我國在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方面邁出了關鍵而堅實的一步。可以預見,它將不僅僅是一份技術性文件,更是一個強有力的政策杠桿,對我國建筑行業的綠色轉型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
靶向關鍵領域,釋放巨大減排潛力
方法學精準地將目標鎖定在公共建筑的能耗核心——圍護結構與供暖通風空調(HVAC)系統。這并非無的放矢,而是基于對我國能源消耗結構的深刻洞察。
根據《2024 中國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研究報告》,我國建筑能耗占全國能源消耗總量的44.8%,其中公共建筑能耗又占建筑總能耗的36.43%。而在這之中,供暖通風空調系統的能耗占比高達約40%,是名副其實的“碳排放大戶”。
方法學指出,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提升與HVAC系統改造這兩項措施的節能降碳貢獻率可接近80%。通過激勵這些高潛力領域的改造項目,方法學為實現可觀的溫室氣體減排量開辟了清晰路徑。據估算,到2030年,該方法學支持的項目年減排量可達約80萬噸二氧化碳,到2035年更可增至約160萬噸。這不僅是數字上的成就,更是對國家“雙碳”目標的有力支撐。
創新激勵機制,破解市場推廣難題
長期以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臨著“叫好不叫座”的困境,其核心癥結在于投資成本高、回收周期長。方法學敏銳地捕捉到這一市場痛點,并提出了極具創新性的解決方案。
核心突破:額外性免予論證
方法學及其編制說明指出,其支持的技術措施,如更換外墻保溫、更換高效冷水機組等,投資回收期長達8年至20年,在沒有額外激勵的情況下不具備財務吸引力。因此,方法學提出了一個顛覆性的激勵措施:對符合適用條件的項目,其額外性免予論證。
這一規定極大地降低了項目開發的門檻和不確定性,將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收益直接轉化為項目可預期的經濟回報,有效彌補了節能改造的投資缺口。這相當于為高成本、高影響力的深度節能改造技術進入市場鋪平了道路。
設定高標準門檻,確保減排“含金量”
在提供強大激勵的同時,方法學通過設定嚴格的適用條件,確保了項目質量和減排量的真實性、有效性,防止市場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前置節能標準: 要求項目改造前的建筑節能設計符合《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或《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 55015)。這一“高門檻”避免了對本身設計水平低下的建筑進行簡單改造即可獲得高額減排收益的不公平現象,確保激勵流向真正追求能效“優上加優”的項目。
聚焦先進技術: 項目必須至少采用附錄A中列出的9項先進技術措施之一,如更換高效冷水機組、更換多聯式空調機組等,并滿足相應的實施比例和性能提升要求,能夠真正推動先進節能技術的應用和普及。

規范運行條件:要求建筑在基準期和計入期內功能一致,且基準期每月使用時間不少于160小時,排除了因建筑功能改變或極端閑置情況導致的減排量失真問題。
數據質量保障,構建可信賴的監測體系
碳交易的核心是信任,而信任的基石是真實、準確、可追溯的數據。方法學為此構建了一套嚴密的質量保障體系。
方法學最核心的質量保障措施是:要求項目監測數據自基準期開始之日起,必須與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實現聯網,并且減排量核算的起始時間必須在成功聯網之后。
這一要求帶來了多重意義:
提升透明度與可追溯性: 實時、自動上傳的數據使得項目能耗情況一目了然,難以篡改,從源頭上保障了數據的真實性。
降低核查成本與難度: 第三方審定與核查機構及政府監管部門可以遠程在線監管和核對數據,極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監管力度。
避免數據造假: 通過技術手段最大程度地杜絕了人為干預和數據造假的可能性,維護了CCER市場的公信力和健康發展。

圖1:項目監測點布置示意圖,展示了電能表、熱量表等計量儀表在系統中的關鍵位置。
優化項目開發模式,提升規模化經濟效益
考慮到單個建筑的節能改造項目減排量可能有限,導致其開發CCER的經濟性不足,方法學在設計上充分體現了靈活性和可操作性。
方法學允許同一項目申請主體將位于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多個公共建筑打包,作為一個項目進行開發和申請。這一“捆綁”模式的意義在于:
提升項目規模效益: 聚合多個小型項目的減排量,使其整體達到具有經濟可行性的規模(年減排量上限為6萬噸二氧化碳),從而吸引更多市場主體參與。
降低管理與核查成本: 針對多建筑項目,方法學設計了科學的抽樣核查方案(如超過5棟建筑時,采用“5 + √(I-5)”的抽樣量),在保證核查有效性的前提下,降低了現場走訪的成本和復雜性。

圖2:項目邊界示意圖,直觀展示了單個或多個建筑如何被納入統一的項目邊界內進行管理。
結論
綜上所述,《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既有公共建筑圍護結構與供暖通風空調系統能效提升(征求意見稿)》是一項精心設計、意義深遠的政策創新。它通過“高標準準入 + 強激勵引導 + 嚴數據監管 + 活項目模式”的組合拳,精準地解決了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的市場失靈問題。這不僅為建筑領域的深度脫碳提供了清晰、可行的路線圖,更為重要的是,它建立了一個能夠有效引導社會資本流向綠色低碳領域的市場化機制。該方法學的落地與推廣,必將極大促進先進節能技術的應用,加速我國建筑行業的綠色轉型,為實現“雙碳”目標貢獻關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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