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悉,8月1日,云南楚雄州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確,探索綠色金融實踐,為美麗楚雄建設提供金融方案。堅持“先立后破”,統籌對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的支持,為確保能源安全、助力碳達峰碳中和形成有力支撐。圍繞有色、化工、煙草等傳統產業轉型需要,提供綠色低碳轉型金融支持。圍繞綠色能源、綠色制造、綠色食品、生態保護等重點領域,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相關金融產品,推動節水貸、取水權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產品增量擴面。鼓勵金融機構逐步開展碳核算和可持續信息披露。搶抓楚雄高新區全省首批零碳園區契機,探索創新與企業降(減)碳相掛鉤的專屬金融產品和服務,助推全省金融支持零碳園區建設。
建立科學嚴謹、防控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指導金融機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豐富風險識別、評估和監測工具。構建符合科技型企業發展特點的科技金融風險評價模型。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和綠色低碳轉型過程中的金融風險管理,防范“洗綠”“漂綠”風險。健全普惠金融風險管理機制,提高風險定價能力,推動普惠金融可持續發展。加強養老資金安全防范和投資風險管理,提升資產負債管理水平。加強數據安全、網絡安全和新技術運用等風險監管。
詳情如下:
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楚有關單位,有關金融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推動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提高楚雄州金融服務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能力,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25〕23號)精神,結合楚雄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圍繞楚雄州“一極三區”發展定位,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實現科技更強、發展更綠、小微更活、養老更穩、服務更優,助推全州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力爭實現全州年度科技型企業貸款增速、科技相關產業貸款增速持續高于全州各項貸款增速或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增速保持在20%以上;全州綠色貸款余額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達到18%;全州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于10%,力爭達到15%;全州涉農貸款增速高于全州各項貸款增速或全省平均水平;全州養老產業貸款余額持續增長;數字經濟產業貸款余額逐年增長。
二、重點領域和主要著力點
(一)推進科技金融發展,精準支持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加大對資源型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金融支持,探索構建覆蓋創新研發、成果轉化、產業發展等各環節,信貸、債券、股權等相融合的多元化、接力式、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優化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環境,豐富金融產品,完善信貸風險分擔體系。深入推進楚雄高新區“創指貸”延續試點工作,力爭實現“創指貸”在全州推廣。建立設備更新貸款州級聯動機制,力爭全州科技創新與技術改造再貸款實現穩定增長。[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縣市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探索綠色金融實踐,為美麗楚雄建設提供金融方案。堅持“先立后破”,統籌對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的支持,為確保能源安全、助力碳達峰碳中和形成有力支撐。圍繞有色、化工、煙草等傳統產業轉型需要,提供綠色低碳轉型金融支持。圍繞綠色能源、綠色制造、綠色食品、生態保護等重點領域,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相關金融產品,推動節水貸、取水權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產品增量擴面。鼓勵金融機構逐步開展碳核算和可持續信息披露。搶抓楚雄高新區全省首批零碳園區契機,探索創新與企業降(減)碳相掛鉤的專屬金融產品和服務,助推全省金融支持零碳園區建設。(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水務局、州林草局、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普惠金融服務,提高金融服務獲得感滿意度。持續推進“信易貸”工作和小微企業融資協調機制,加大對民營經濟、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持續深入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三信”創建評定機制,加強信用創建成果運用。推進全省農業基礎設施質押貸款試點。推廣林下經濟經營權質押貸款模式。建立縣域金融服務聯絡人機制,強化“一縣一業”產業鏈金融服務,探索推進“三鏈長”制,推動政銀企深度融合發展。用好創業擔保貸款、“云嶺創業貸”等政策,加大對殘疾人、退役軍人、新市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就業就學的金融支持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林草局、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構建養老金融體系,服務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創新“養老+”產業鏈金融服務,助推全州“醫、藥、養、康、旅”一體化融合發展,探索打造全省金融支持旅居養老示范地。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基礎設施適老化改造、老年用品制造等銀發經濟的金融投入,探索創新養老機構收費權等特色信貸產品,推動服務消費與養老再貸款落地。為建立企(職)業年金的單位及其職工,以及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務。加強養老資金監督管理。健全養老服務商業保險體系。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加大涉老非法金融活動防范和打擊力度,保障老年人合法金融權益。(州民政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數字金融賦能,支持做強做優數字經濟。加快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增強數字化經營服務能力。加快數字金融創新,支持鞏固拓展數字經濟優勢。構建應用便利、安全高效的電子支付服務體系。依法合規推進金融數據共享和流通,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對金融領域的開放共享力度。健全數字金融治理體系,加強數字金融風險監測,提高數字化監管能力和金融消費者保護能力。(州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能力
(六)建立各有側重、相互補充的金融機構體系。引導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駐楚分支機構加大對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力度,選擇與自身定位和能力相契合的領域,提供專業化精細化金融服務。指導地方法人銀行發揮決策鏈短的優勢,緊扣楚雄州特色推出更多適配產品。引導保險機構加強對金融“五篇大文章”重點領域的保險保障和投融資支持。積極引進銀行、保險、融資租賃、資產管理等各類金融機構到楚雄州設立機構開展業務。(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健全系統完善、協同順暢的組織管理體系。實施“五篇大文章”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鼓勵金融機構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納入經營發展戰略,建設專業化組織架構體系,建立“一把手”負責和部門協調推進機制,健全科學合理的激勵、容錯、風險與收益平衡、人才培養等機制,完善盡職免責、資源分配、授信審批等制度。(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完善供需銜接、精準適配的產品服務體系。分領域建立金融產品目錄,打造特色化金融產品矩陣。引導金融機構規范發展“貸款+外部直投”,用好“創新積分制”等“技術流”信息,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創指貸”等產品,優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貸款服務。穩妥發展“林下經濟經營權質押貸款”“取水權質押貸款”“節水貸”及碳排放權等資源環境要素擔保貸款,基于碳足跡信息豐富相關金融產品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規范發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探索開展畜禽活體、養殖圈舍、農機具等抵質押貸款。(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安全高效、數字驅動的金融業務運營體系。推動金融機構綜合運用數字技術手段,賦能經營決策、風險管理、產品研發等各環節,提升數字化經營服務能力。強化科技和數據雙輪驅動,加強前沿數字技術研發和創新應用,進一步推進數據治理能力建設,依法合規推動非敏感數據向金融機構賦能應用。(州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建立科學嚴謹、防控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指導金融機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豐富風險識別、評估和監測工具。構建符合科技型企業發展特點的科技金融風險評價模型。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和綠色低碳轉型過程中的金融風險管理,防范“洗綠”“漂綠”風險。健全普惠金融風險管理機制,提高風險定價能力,推動普惠金融可持續發展。加強養老資金安全防范和投資風險管理,提升資產負債管理水平。加強數據安全、網絡安全和新技術運用等風險監管。(州委網信辦、州生態環境局、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發揮金融市場服務功能
(十一)發揮債券市場融資作用。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行專項金融債券,支持綠色、小微、“三農”等領域發展。通過模式創新,構建地方法人銀行爭取上級行債券資源支持楚雄州綠色、科技、養老項目的有效路徑。支持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機構發行長期限科技創新債券,帶動更多資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鼓勵通過創設信用保護工具、擔保等方式提供增信服務支持科技創新債券發行。支持金融機構參與上級機構金融“五篇大文章”領域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提升股權市場服務效能。用好多層次資本市場功能,更好地服務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等國家戰略實施和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支持州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掛牌上市融資。引入云南省高原特色農業股權投資基金等加大向金融“五篇大文章”重點領域投資布局力度。探索推進清潔能源、養老、新型基礎設施等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州發展改革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建立健全多層次保險體系。鼓勵保險機構健全覆蓋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體系。探索綠色保險費率調節機制,發展環境保護、氣候變化、綠色產業等領域綠色保險業務。穩妥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推廣實施稻谷、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鼓勵發展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推進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推廣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州醫保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大外匯業務和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供給。推動銀行健全匯率風險管理服務長效機制,加大對楚雄州外貿型企業的匯率避險支持力度。指導銀行提升外匯便利化服務能力,推進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政策擴面增量,優化資本項目收支便利化。探索簡化外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流程,鼓勵外資企業以項目形式將資金投向全州綠色能源、裝備制造等重點行業。支持州內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政策規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充分發揮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實體經濟作用,持續提升銀行跨境人民幣結算水平。(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楚雄州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構建協同共享的金融市場生態體系。推動金融領域信息共享,支持各類金融機構與科技型企業、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等建立長期合作、互惠共贏的戰略伙伴關系,與科技成果轉化、生態環保、養老服務等專業中介機構合作,提升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政策支持和激勵引導
(十六)加強政策支持。用好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全國中小微企業資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加大云南省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宣傳推廣應用。加快推動農業設施、排污權、碳排放權等資源環境要素確權登記、價值評估、交易流轉體系。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合理降低擔保、再擔保費率。積極穩妥推進涉農金融配套要素改革,加強農業融資擔保機制建設。(州發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財政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激勵引導。發揮貨幣信貸政策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五篇大文章”領域的金融投入。依法依規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對符合政策要求的科技、綠色、養老、文旅等產業貸款給予貼息、融資擔保費用補貼等。(州財政局、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楚雄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組織實施和風險防控
(十八)強化組織實施。人民銀行楚雄州分行、州財政局牽頭,各縣市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協同推進工作任務落實。組織好“五篇大文章”融資對接服務,用好“楚雄州重點項目融資協調”、金融系統“金融智庫”以及“彝火計劃”融資路演等機制。執行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統計制度和考核評價制度,強化信息共享,將評價結果作為貨幣政策工具運用、銀行間市場業務準入等的重要參考。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專項宣傳,營造協同發展的良好氛圍。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向州委、州政府報告。
(十九)強化風險防控。壓實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主體責任,堅持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因地制宜、循序漸進,避免“運動式”“一刀切”的工作方式造成資源配置扭曲。強化金融監管,提高監管科技水平。各縣市有關部門要深化合作、同向發力,密切監測、及時處置風險。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
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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