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重慶電力交易中心轉發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征求《關于做好2026年重慶電力中長期合同簽約履約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并附《富余優發電量市場化交易指南》《重慶電力零售交易指南》《全市工商業用戶典型負荷曲線》。
其中提到,燃煤發電企業年度電力中長期合同總簽約電量不低于2026年預計上網電量的70%,用戶側通過年度、月度和月內交易保障中長期合同簽約電量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度該月實際用電量的70%。
按照《重慶電力市場結算實施細則V2.0》(渝經信發〔2025〕80號)開展交易結算。2026年起,新增注冊用戶但未簽訂市場化批發或零售合同的,按結算細則執行偏差結算;發電側和用戶側的中長期偏差收益回收系數K中長期偏差收益回收系數按1.05執行。
《富余優發電量市場化交易指南》提到,優先發電電量為市內非市場化電源發電電量(不含抽蓄和儲能上網電量、新能源機制電量)和省間外購電量。其中,市內非市場化電源包括水電、生物質發電、燃氣發電、地方電網上網電量等;外購電包括計劃內外購電(三峽、二灘、錦官、疆電)和計劃外外購電。
優先發電電量優先用于滿足市內居民、農業用電需求,剩余部分與市內用電側經營主體以集中競價或掛牌交易方式開展中長期交易。富余優發主要參加年度集中競價交易,根據預測的24小時全年總電量以小時能量塊方式參與集中競價交易。
年度交易、月度交易前,電網企業提供預測的年度、月度預測居民和農業預測用電量、優先發電預測發電量,交易平臺組織年度、月度富余優發參與市場化交易。富余優發按照本方案原則分解至24時段。當月度富余優發預測總電量超過年度成交當月分解電量15%時,對各時段的增量部分以小時能量塊方式開展月度掛牌交易。集中競價(掛牌)交易成交的富余優發電量按富余優發典型年分月電量比例分解到月,按典型月分日電量比例分解到日。
《重慶電力零售交易指南》提到,按批發側交易電源類型,分為常規零售套餐、綠電零售套餐兩大類;按價格約定方式,常規零售套餐暫分為固定價格類、市場費率類、市場聯動類、售電公司價差分成/分擔四類。綠電零售套餐暫分為綠色電力固定價格套餐、綠色電力分時價格套餐;按時段劃分方式,分為不分時零售套餐和分時段零售套餐。虛擬電廠套餐模板后續另行制定。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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