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Products)發起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的涉案產品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與此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上述涉案產品發起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審查若取消現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進行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25年9月2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最晚于2025年10月10日就該案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
2014年1月23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2015年2月18日,美國商務部正式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布反傾銷和反補貼征稅令,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的涉案產品發布反傾銷稅令。2020年1月2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起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20年5月6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作出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快速日落復審終裁,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的晶體硅光伏產品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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