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福建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規范現貨市場的運營和管理,近日,福建能源監管辦聯合省發改委批準印發《福建電力市場現貨交易實施細則(2024年修訂版)》(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福建能源監管辦堅持“開放建市場、開門定規則”原則,在總結2023年首次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工作情況,調研借鑒廣東、山東、山西等省份現貨市場建設經驗的基礎上,組織福建電力調度中心和有關市場成員修訂《實施細則》。《實施細則》修訂過程中,廣泛征求市場成員意見,并經市場管理委員會初步審議通過,確保《實施細則》修訂工作規范有序,市場公平公正,各方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本次重點針對五個方面內容對《實施細則》進行修訂:一是建設實時市場。由實時市場替代實時平衡機制,更有效發現實際供需情況的價格信號。二是優化市場出清方式。將全省系統用電負荷與由省間交易形成的聯絡線計劃之和作為現貨市場競價標的,通過一次出清的方式簡化出清算法。三是完善與中長期市場銜接方式?,F貨市場采用全電量競價,增加了市場競價空間,有利于現貨市場發現電能量時空價值。四是建立成本補償機制。建立機組啟動費用補償及調頻機組機會成本等補償機制,調動發電企業積極性,提升電網安全。五是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健全電力市場相關配套風險防控機制,增加市場力檢測及緩解、二級價格限值、市場回收及補償等風險防控措施,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下一步,福建能源監管辦將持續跟蹤福建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工作進展情況,積極落實國家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有關要求,持續完善福建電力市場規則體系,加快推進福建電力現貨市場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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