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推進美麗北京建設 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4年行動計劃》。
內容指出,準確把握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新形勢、新要求,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將環境污染防治向縱深推進,統籌抓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按照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行業部門、屬地政府嚴格履行污染防治責任。提到2024年污染防治目標為全力鞏固空氣質量改善成效;市、區水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碳排放總量;全市及各區生態環境質量指數(EI)力爭穩中向好。
其中《藍天保衛戰2024年行動計劃》要求全力鞏固空氣質量改善成效,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要求。各區在 PM2.5年均濃度達標的基礎上,實現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各區實現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完成揮發性有機物(VOCs)、氮氧化物(NOx)減排目標要求。新增涉氣建設項目嚴格執行 VOCs、NOx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施“減二增一”削減量替代審批制度。
內容提到,工程建設領域大力推廣綠色環保產品,在政府投資建設工程中,優先使用低(無)VOCs含量產品。石化行業重點企業進一步開展 VOCs治理工作,完成烯烴廠乙烯裝置壓縮機油箱尾氣治理、合成橡膠廠丁苯后處理尾氣治理。有針對性地分類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儲罐綜合治理、裝卸廢氣收集治理、敞開液面逸散廢氣治理、有機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升級改造等減排工程。組織全市建筑垃圾消納場規范化管理,退出落后、過剩產能,達到“規范一批、退出一批”的整治效果;合規保留的建筑垃圾消納場實現生產密閉化、清潔化。
《碧水保衛戰2024年行動計劃》指出深入實施總量減排,實現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完成化學需 氧量(COD)、氨氮(NH3-N)減排目標要求。
開展水源地專項執法和日常監管,加強“三監聯動”,動態清理整治水源保護區內影響水源安全的排污口、垃圾堆放等環境問題。對新劃定、調整或受水毀影響的水源保護區(水源井)完善封閉隔離設施和標志標識牌。加強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范和應急管理。推進地下水超采治理,落實《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2023年-2025年)》,加強地下水儲備區水源涵養和保護。實施《北京市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殲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3年-2025年)》,完成昌平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和密云區高嶺鎮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開工建設房山區竇店基地污水處理廠(一期)、懷柔區廟城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
全文如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提升本市生態環境質量,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推進美麗北京建設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4年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落實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堅持“五個牢牢把握”“五個堅持不懈”,高標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大力推進美麗北京建設。
二是要全面落實責任。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準確把握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新形勢、新要求,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將環境污染防治向縱深推進,統籌抓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要按照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行業部門、屬地政府嚴格履行污染防治責任。
三是要推進共治共享。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活動,倡導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及時曝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是要嚴格督察考核。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全面加強任務統籌落實,每月第三個工作日前向市生態環境局報送上月工作進展情況。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將納入市政府績效管理體系,并作為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點。對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不嚴格履職等導致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嚴格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本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2年行動計劃〉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6號)同時廢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藍天保衛戰2024年行動計劃
附件2:碧水保衛戰2024年行動計劃
附件3:凈土保衛戰2024年行動計劃
附件4:應對氣候變化2024年行動計劃
附件5:生態保護2024年行動計劃
附件6:2024年各區生態環境保護有關指標和重點任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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