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悉,8月7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明確油茶等油料加工企業用電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提出,油茶等油料作物清理(剝殼)、爆蒲、烘干、軋胚、蒸炒、壓榨、浸出、過濾等形成毛油前的加工用電屬于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農業生產用電原則上應分表計量。不具備分表計量條件的,由供用電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用電比例,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報當地發改部門協調確定。
詳情如下: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明確油茶等油料加工企業用電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
贛發改價管〔2025〕607號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
為助力油茶等油料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973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就油茶等油料加工企業用電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油茶等油料作物清理(剝殼)、爆蒲、烘干、軋胚、蒸炒、壓榨、浸出、過濾等形成毛油前的加工用電屬于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二、農業生產用電原則上應分表計量。不具備分表計量條件的,由供用電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用電比例,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報當地發改部門協調確定。
三、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執行。
2025年8月7日
來源: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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