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蒙西地區2024—2025年獨立儲能電站接網工程(包頭威俊150萬千瓦獨立儲能電站500kV線路工程)核準的批復,同意建設蒙西地區2024—2025年獨立儲能電站接網工程,項目動態投資3753萬元,其中資本金751萬元,占動態投資的20%,由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其余資金通過貸款解決。項目單位要進一步核實工程投資,合理控制工程造價。
據了解,2025年5月,包頭威俊1.5GW獨立儲能電站入選《土右旗2025年重大項目清單》,是內蒙古自治區最大規模的電化學儲能電站。投資主體是明陽智能、匯川技術,總投資85億元,采用磷酸鐵鋰電池技術。
原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蒙西地區2024—2025年獨立儲能電站接網工程(包頭威俊150萬千瓦獨立儲能電站500kV線路工程)核準的批復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于蒙西地區2024—2025年獨立儲能電站接網工程(包頭威俊150萬千瓦獨立儲能電站500kV線路工程)核準的請示》(內電請〔2025〕2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威俊150萬千瓦獨立儲能電站項目并網需求,同意建設蒙西地區2024—2025年獨立儲能電站接網工程(包頭威俊150萬千瓦獨立儲能電站500kV線路工程),項目代碼2506-150221-60-01-415020。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負責所投資項目的建設、經營及貸款本息償還。
二、建設地點:包頭市土默特右旗。
三、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
(一)本期在威俊500千伏變電站內擴建1個500千伏出線間隔。
(二)本期新建威俊變至威俊獨立儲能電站匯集站500千伏線路,全線采用架空方式,線路路徑長度6公里,單回路架設,導線截面為4×400平方毫米。
(三)建設相應通信和二次系統工程。
四、項目動態投資3753萬元,其中資本金751萬元,占動態投資的20%,由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其余資金通過貸款解決。項目單位要進一步核實工程投資,合理控制工程造價。
五、工程實施要保證安全穩定可靠。工程設計、建設及運行要滿足國家生態環保、自然資源等有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相關標準規范,全面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控制好工程建設節奏,加大源網協調力度,確保工程得到有效利用。本工程在正常合理工期范圍內,可將變電工程和線路工程有序分期實施。
六、本工程設備采購及建設施工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采用規范的公開招標方式進行(詳見附件1)。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為《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電網主網架工程(“十四五”規劃中期調整第三批)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24〕94號)、中共土默特右旗委員會政法委員會《關于對蒙西地區2024—2025年獨立儲能電站接網工程(包頭威俊150萬千瓦獨立儲能電站500kV線路工程)辦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備案》(土右黨政法函發〔2025〕28號)、《包頭市土默特右旗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應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變更申請,并按有關規定辦理。
九、在項目開工建設前,項目法人應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占用草原等相關手續。
十、本核準文件有效期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自治區能源局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核準文件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特此批復。
附件:
1.審批部門招標內容核準意見表
2.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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