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2024年負荷管理方案發布。其中提出,2024年雙鴨山地區“迎峰度夏”期間負荷管理方案參與用戶311戶,“迎峰度冬”期間負荷管理方案參與用戶302戶。
結合《黑龍江省需求側響應工作方案》,根據“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建立完善的需求響應激勵資金疏導機制,通過經濟激勵為主的措施,引導電力用戶根據電力系統運行的需求自愿調整用電行為,實現負荷管理方案用戶“應簽盡簽”需求響應協議,持續擴大可調節負荷資源庫規模。到2025年,需求響應能力達到最大負荷的3%-5%,形成可應對電力缺口的規模化實時需求響應能力。
預警等級
Ⅰ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30%確定。
Ⅱ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25%確定。
Ⅲ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20%確定。
Ⅳ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15%確定。
Ⅴ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10%確定。
Ⅵ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5%確定。
詳情如下:
雙鴨山市2024年負荷管理方案
為加強和規范負荷管理,維護正常供用電秩序,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能源保障、供電安全的總體要求,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有序用電管理辦法》和《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特制定本方案,為電力供需平衡工作提供支撐。
一、編制原則
(一)總體要求
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強化發電端和用電端、供給側和需求側統籌,科學分析研判,精準調控調峰,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企業用電調度,落準、落實、落靠各項負荷管理指標,堅決守住電網安全生命線和民生用電底線。
(二)負荷管理工作原則
1.責任主體。負荷管理工作堅持政府主導,電網企業實施,發電企業配合,電力用戶執行的基本工作原則。
2.安全穩定。堅持保障電網運行穩定、電力用戶人身和設備安全,綜合考慮地區經濟結構、電網負荷特性、用電構成等因素,科學配置各地區電力資源,合理均衡采取負荷管理措施,統籌全社會整體效益。
3.有保有限。優先保障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服務用電,堅決遏制不合規用能,嚴格控制“兩高”項目及其他產能過剩行業用電,促進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
4.注重預防。結合供需平衡情況科學編制預案,保證裕度充足。加強電力供需平衡監測,及時發布電力供需預警,建立健全負荷管理工作管理制度、技術標準,精細化制定企業內部負荷控制措施,確保負荷管理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5.靈活高效。將節約用電、企業錯峰檢修、空調負荷柔性調節、需求響應等措施作為負荷管理前置手段。優先通過市場化手段緩解電力供需矛盾,充分挖掘用戶側需求響應潛力,提高電力系統調節靈活性和整體效能,保障企業生產安全運行。
(三)負荷管理保障范圍
1.應急指揮和處置部門,主要黨政軍機關,廣播、電視、電信、交通、監獄等關系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用戶;
2.危險化學品生產、礦井等停電將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保安負荷;
3.重大社會活動場所、醫院、金融機構、學校等關系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用戶;
4.供水、供熱、供能等基礎設施用戶;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產等農業生產用電;
6.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
(四)重點限制范圍
1.違規建成或在建項目;
2.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淘汰類、限制類企業;
3.單位產品能耗高于國家或地方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
4.景觀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業。
二、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
(一)全市電力供應情況
1.發電裝機情況。截至2023年末,雙鴨山電網內運行電廠34座、機組271臺、裝機容量為3567.55MW,其中火電廠16座、機組30臺、裝機容量為3173MW,水電廠1座、機組2臺、裝機容量為2.5MW,風電場11座、機組233臺、裝機容量為358.9MW,光伏電站6座、容量33.15MW。省調直調電廠10座、機組231臺、裝機容量為3239.5MW,其中火電廠5座、機組8臺、裝機容量2905MW,風電場5座、機組223臺、裝機容量334.5MW。
地調管轄的各類電廠24座、機組40臺(座)、裝機容量328.05MW,其中火電廠11座、機組22臺、裝機容量為268MW,水電廠1座、機組2臺、裝機容量為2.5MW,風電場6座、機組10臺、裝機容量為24.4MW,光伏電廠6座、容量33.15MW。
2.煤碳供需情況。地調管轄范圍內燃煤電廠4座,平均電煤庫存可用天數超30天,燃煤供應充足。總供應量同期持平。
3.預測最大負荷。根據歷史數據及雙鴨山地區經濟增長情況,預測2024年雙鴨山電網最大供電負荷達到65萬千瓦,同比增長0.3%。
(二)全市用電需求情況
2023年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售電量完成33.81億千瓦時,第一產業售電量0.99億千瓦時,第二產業售電量19.35億千瓦時,第三產業售電量6.37億千瓦時,城鄉居民售電量7.09億千瓦時。預測2024年售電量32.85億千萬時,同比減少2.93%;第一產業售電量1.03億千瓦時,增長率為4.04%;第二產業售電量17.97億千瓦時,增長率為-7.13%;第三產業售電量6.74億千瓦時,增長率為5.81%;城鄉居民售電量7.11萬千瓦時,增長率為0.28%。
(三)電力供需平衡情況
截至2023年末,雙鴨山電網最大負荷為648MW,電網內地區電源最大在網運行容量為3567.55MW,在雙鴨山熱電廠等10座省直調電廠的支撐下,雙鴨山地區電力盈余,不存在電力缺口情況。但受全省范圍內電力缺口影響,雙鴨山地區電網可能執行相關負荷管理措施。
三、調控負荷指標分配
(一)預警等級
Ⅰ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30%確定。
Ⅱ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25%確定。
Ⅲ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20%確定。
Ⅳ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15%確定。
Ⅴ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10%確定。
Ⅵ級:負荷管理規模按照歷史最大負荷5%確定。
(二)雙鴨山負荷管理調控指標
2023年度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最大負荷分別為52.3萬千瓦、64.8萬千瓦,根據負荷管理可降負荷達到歷史最大用電負荷30%的目標,結合2024年供需形勢分析,綜合考慮用戶側用電增長、負荷特性、負荷調控能力等因素,安排2024年負荷管理方案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最大可降負荷分別為19.64萬千瓦、20.12萬千瓦。指標分解如表1、2所示。2024年雙鴨山地區“迎峰度夏”期間負荷管理方案參與用戶311戶,“迎峰度冬”期間負荷管理方案參與用戶302戶,具體用戶明細見附件。負荷管理調控指標可根據負荷實際變化和工作需要適時調整。
表1 2014年各區、縣負荷管理方案(夏季)調控分配指標表
表2 2024年各區、縣負荷管理方案(冬季)調控分配指標表
單位:萬千瓦
四、工作要求
(一)職責分工
1.雙鴨山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負荷管理組織實施工作,按照省發改委要求編制并實施當地負荷管理方案,組織方案演練,監督檢查方案執行落實情況;負責指導電網企業、電力用戶簽訂負荷確認協議;負責督導電力用戶進行負荷管理的適應性改造;負責動態開展負荷資源排查、核查和監測。
2.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電力負荷管理中心。負責配合政府組織供電轄區內有序用電、需求響應;負責負荷資源接入、監測,開展應急值班;負責支撐負荷資源監測管理、負荷分析預測、需求響應、負荷調控方案制定實施、應急演練。負責支撐開展負荷管理政策技術、市場機制和商業模式研究,對縣級電力負荷管理中心開展技術支撐和指導。
3.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負責本地區電力供需平衡監測,發布預警信息,配合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編制、組織實施負荷管理方案、開展應急演練和監督檢查,向電力用戶下達啟動、變更和取消負荷管理措施指令。負責開展用戶負荷調研摸排,負荷分輪次接入設計,簽訂接入協議,指導用戶負荷接入負荷管理終端,并做好內部負荷控制方案,落實負荷管理系統技術措施,指導電力用戶科學、合理用電,統計上報本地區負荷管理工作情況。
4.電力用戶。負荷管理工作的執行主體,負責按自身產權范圍實施開關改造、負荷確認、接入系統等負荷管理建設工作,配合安裝負荷管理終端,具備分輪次負荷控制能力,不得將保安負荷接入負荷管理系統。根據下達給本單位的調控指標,編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內部負荷控制方案,執行負荷管理指令。結合自身實際,積極實施電力負荷管理,提高電力使用效能。重要客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應急保安電源。具有自備電廠的電力用戶,在供需緊張時期應確保自備電廠滿發滿供。
5.發電企業。負責組織好燃料供應及儲備,加強發電機組運行管理和檢修維護,服從雙鴨山電網統一調度,提高機組出力水平,確保用電高峰時期機組滿發穩供。
(二)實施步驟
1.負荷管理培訓及演練。為進一步提高負荷管理及重要用戶供用電安全服務水平,雙鴨山發改委會同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在迎峰度夏(冬)前,至少開展1次負荷管理實戰演練,檢驗負荷管理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執行效果,理順負荷管理工作流程和協調機制,提高快速響應能力。
2.負荷管理預警。國網雙鴨山負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密切跟蹤電力供需走勢,根據國網黑龍江電力預測電網將出現電力缺口時,將用電限額報市發改委,市發改委迅速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同步下達至各區縣。
3.負荷管理方案啟動。市發改委根據實際電力供需形勢,按規定報請市政府同意后,上報省發改委,啟動全市負荷管理方案。各區縣發改委根據市發改委發布的預警等級及本地區電力供需形勢情況,按程序啟動本地區負荷管理方案,依據方案確定的負荷調控指標,安排有關客戶實施負荷管理。
4.負荷管理方案實施。(1)事前通知。嚴格執行政府批準的負荷管理方案,在對用戶實施、變更、取消負荷管理措施前,要通過公告、電話、傳真、短信等方式通知相關用戶。(2)及時響應。方案涉及的電力用戶接到負荷管理指令時,要積極響應,加強用電管理,按照指令要求采取班次調整、設備檢修和生產調休等措施,確保內部負荷調控指標落實到位。(3)監測跟蹤。充分利用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等平臺,對負荷管理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實時監測。(4)緊急應對。緊急狀況下,各級單位嚴格執行超電網供電能力限電序位表、事故限電序位表、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和黑啟動預案,保障應對突發和緊急情況下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5)釋放告知。當電網供需平衡、負荷管理工作結束時,及時告知方案涉及電力用戶,及時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5.統計及上報。負荷管理方案實施期間,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指導所屬區、縣級公司認真做好負荷管理影響用電負荷、用電量等統計工作,填報負荷管理執行情況日報表,確保統計數據全面、準確。
6.負荷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為確保負荷管理政策落實到位,各級單位應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加大負荷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問題查處力度,確保工作規范有效,切實保障電力供應緊張時期電網運行和供用電秩序穩定。
(三)執行次序
按照先錯峰、后避峰、再限電的順序執行負荷管理措施。原則上優先執行需求響應措施,再執行“兩高”用戶和重點限制類用戶。當六個等級負荷管理方案仍無法滿足電力供需缺口時,啟用連續用電用戶輪休輪停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的影響。按照國家發改委相關要求,應深入踐行“人民至上”理念,按照優先保障民生用電、全社會“讓電于民”的原則,除民生、公共服務和重點用能等必要負荷外,其余負荷應壓盡壓。
五、重點工作
(一)拓展負荷精細化管理水平
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要做足行政手段,扛起管理責任,聯合電網企業,組建工作專班,深入開展重點行業及用戶負荷特性調研,細化負荷資源標簽、理清產業上下游關系,指導用戶優化內部用能方案、科學參與負荷管理,確保負荷資源精細化管理。
(二)建立需求響應長效機制
結合《黑龍江省需求側響應工作方案》,根據“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建立完善的需求響應激勵資金疏導機制,通過經濟激勵為主的措施,引導電力用戶根據電力系統運行的需求自愿調整用電行為,實現負荷管理方案用戶“應簽盡簽”需求響應協議,持續擴大可調節負荷資源庫規模。到2025年,需求響應能力達到最大負荷的3%-5%,形成可應對電力缺口的規模化實時需求響應能力。
(三)制定空調負荷排查接入行動方案
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聯合電網企業,按照“分類推進、先易后難”的原則,統籌推進可調節空調負荷資源排查接入,優先考慮中央空調,多措并舉,盡快建成規模化調控能力。聯合各行業管理部門出臺用戶改造實施專項支持政策,籌集專項建設資金,引導和推動全社會主動參與。
(四)推動全社會節約用能
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要對公共機構、工業生產、居民社區、城市照明等重點領域分類施策,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合理使用,開展節約用電主題宣傳活動,引導全社會高效用能、綠色用能、節約用能。
六、附則
1.對拒不執行調度命令、擅自超限額用電的用電企業,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在供電企業的配合下,按照國家規定相關程序停止供電。對因不執行負荷管理措施造成嚴重影響的,要追責問責。配售電企業和參加市場化交易的用電企業應執行負荷管理義務,按規定實施負荷管理措施,對拒不執行負荷管理的用電企業將取消其電力市場交易主體資格。
2.本次負荷管理方案編制包含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在2024年度冬時如上級管理部門無新增要求,不再重新編制方案,但若需要重新梳理用戶清單,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梳理完參與客戶明細重新向雙鴨山發改委報備。
3.國網紅興隆供電分公司的調控指標涵蓋在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負荷管理方案中,紅興隆公司應積極配合雙鴨山供電公司做好指標分配、用戶調研、用戶告知、系統平臺操作等工作。
4.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方案下發之日止。
特別聲明:本網站轉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與作者,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凡來源注明低碳網的內容為低碳網原創,轉載需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