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征求《用能單位節能降碳管理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公告顯示,為健全東莞市用能單位節能降碳管理體系,規范各類用能主體節能降碳行為,推動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助力“雙碳”目標實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市產業發展實際,我局組織起草了《用能單位節能降碳管理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本標準規定了用能單位可采取的能源結構優化、工藝技術改造、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碳排放核算與報告等措施。能源結構優化包括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清潔能源替代;工藝技術改造明確生產流程優化和重點設備改造方向;碳排放核算與報告規定了核算方法、范圍及報告編制要求,確保降碳措施科學可行。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
特別聲明:本網站轉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與作者,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凡來源注明低碳網的內容為低碳網原創,轉載需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