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布2025年度市級綠色制造單位征集的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征集2025年度市級綠色制造單位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綠色制造單位培育管理暫行辦法》,持續完善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推進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現組織開展本市2025年度市級綠色制造單位征集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本市綠色制造單位征集主要通過綠色診斷挖掘和企業自薦申報等方式,分為市級和國家級兩個層級,原則上國家級綠色制造單位推薦名單從市級綠色制造名單中擇優產生。鼓勵各區建立區級培育機制。本市綠色制造單位征集與綠色診斷工作同步推進,綠色診斷評估結果將直接用于綠色制造單位評選工作。
二、市級綠色制造單位征集
(一)評價要求
1.綠色工廠。未參與2024年和2025年度綠色診斷工作的相關單位,所屬行業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進行評價。
2.綠色工業園區。本市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制造水平高的工業園區可參照綠色工業園區評價有關要求(附件1)進行評價。原則上綠色工業園區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優先征集綠色工廠占比高的工業園區。
3.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鼓勵本市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鏈主企業進行申報,優先征集供應商中綠色工廠占比高的龍頭企業。電子電器、機械、汽車等3個行業企業,根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進行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有關要求(附件2)進行評價。
(二)申報單位有關要求
1.近三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市級綠色制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產的;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2.未參加綠色診斷的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申報單位,以及綠色供應鏈申報單位按照自愿的原則采取自評價或選擇具備相應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對照相關標準進行評價,并提交評價報告。為加強對綠色工廠的動態管理和分級評價,綠色工廠申報單位需同步提交《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情況表》(附件3)。
3.市級綠色制造單位評價采取推薦申報的形式,申報單位需獲得相關區工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意見。
(三)第三方評價機構有關要求
第三方評價機構應按照《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附件4)開展工作,參照相關模板要求編制評價報告,對評價報告內容和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經查實評價過程存在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受評價方問題的評價機構將被列入黑名單,其所出具的評價報告三年內不予采信。
(四)與綠色診斷工作的銜接安排
1.參加2025年綠色診斷并在本通知征集截止日期前提交診斷報告的企業和園區,不需另行開展第三方評價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根據綠色診斷評估報告開展市級綠色工廠和市級綠色工業園區評價工作。
2.已完成2024年綠色診斷的企業和園區,如有意愿申報2025年市級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可聯系相應的綠色診斷服務商更新診斷報告和相關數據。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根據更新后的綠色診斷評估報告開展市級綠色工廠和市級綠色工業園區評選工作。
3.對于擬申報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單位和未參與2024、2025年度綠色診斷工作的企業和園區,請按要求報送評價報告。
4.參加綠色診斷的單位與其他申報單位的評價標準一致。
三、與國家級綠色制造單位推薦工作的銜接安排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通過評價指標得分排序、分領域綜合論證等方式從符合推薦要求的市級綠色制造單位中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綠色制造單位。相關工作安排待2025年國家綠色制造單位征集通知印發后另行通知。
四、材料報送要求
1.請相關單位于2025年10月15日前報送2025年度市級綠色制造單位申報材料。
2.參加綠色診斷工作的申報單位按照綠色診斷工作要求報送綠色診斷相關材料;其他申報單位按要求將推薦函(紙質版1份)和評價報告(紙質版3份)報送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評價報告電子版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附件3電子版發送至郵箱jnc@jxj.beijing.gov.cn。
五、聯系方式
申報要求咨詢:孫源,55520797;耿恩澤,55520946。
材料報送:方園,55521125、15801472791。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1號樓409。
特此通知。
附件:1.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
2.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要求
3.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情況表
4.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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