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黔西市洪家渡水光互補農業光伏電站違法占用林地、草地案
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黔西新能源分公司于2021年9月、2022年8月取得占用林地許可。該公司在建設洪家渡水光互補農業光伏電站期間,未批先占違法使用草地150畝,超許可范圍違法使用林地82.4畝。黔西市僅行政處罰,未移交公安機關。
二、興仁市巴鈴大山農業光伏電站違法占用林地案
興仁市盛黔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取得占用林地許可。2024年1月至4月期間,該公司在興仁市屯腳鎮馬路河村超許可范圍搭建光伏板,違法使用林地8.8畝。2024年5月,興仁市對其進行行政處罰。2024年下半年,該公司又在建設升壓站期間,新增違法使用林地40.3畝。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三、三都縣周覃農業光伏電站違法占用林地案
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期間,三都縣合華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建設三都縣周覃農業光伏項目過程中,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違法使用周覃鎮新園村林地74.7畝。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四、平塘縣大塘塘舟農業光伏電站違法占用林地案
華能(平塘)新能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于2023年4月取得平塘縣大塘塘舟農業光伏電站項目使用林地許可。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間,該公司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超許可范圍違法使用平舟鎮新全村、龍興村、董聯村、京舟村林地面積106.6畝。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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