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下達2024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預算,全區共下達資金24184萬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預算的通知
桂財資環〔2024〕53號
有關市、縣(市)財政局:
為支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促進大氣質量改善,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24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4〕66號),現下達你市、縣2024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支持開展減污降碳等方面相關工作,請按程序及時撥付使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體補助金額和項目見附件1,項目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0301大氣”,項目代碼:10000014Z145060020001。
二、請按照《中央生態環保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儲備制度管理暫行辦法》(財資環〔2021〕91號)、《財政部關于修改〈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2〕106號)等規定,加強資金管理,專款專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落實好“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做好項目儲備工作,盡快形成有效支出,避免“資金等項目”。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范圍。
三、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請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的要求,按照確定的績效目標組織項目實施,開展資金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自評,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自治區財政在分配資金時,按照中央要求,應用績效評價結果,以突出獎優罰劣,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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