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山西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和《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加強對山西省工業涂裝工序和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監督管理,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結合全省實際情況,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山西省地方標準《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為《工業涂裝標準》)(DB14/2801-2023)和《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為《耐火材料標準》)(DB14/2800-2023),新標準將自2024年2月2日起實施。
《工業涂裝標準》和《耐火材料標準》均為強制性標準,標準文本均由前言、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大氣污染物監測要求、實施與監督等7部分構成。其中,《工業涂裝標準》附錄為工業涂裝工序涉及行業范圍。
上述兩項標準的制定填補了山西省涉涂裝工序企業和耐火材料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的空白,為涉涂裝工序和耐火材料行業全過程治理、規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據,能夠有效促進相關產業高質量發展,努力實現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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